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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老年大学学员守则
发布时间:2020-04-22 15:28
青岛市老年大学学员守则
一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关心国家大事。遵纪守法,热爱学校、热爱班级。弘扬正气,崇尚科学,不参与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学员凭学员卡到所报班级上课,不得自行调班或串班听课,不在教学楼内吸烟。学员违反学校规定,经多次劝导仍不配合且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有权劝其退学。
三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、有事请假。保持课堂安静,上课时不会客、不在教室接听电话,手机保持静音状态。
四、爱护公物,保持教室内整洁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杂物,自觉参加班级卫生值日。
五、尊重教师,团结同学,谦虚谨慎,互谅互让。学员间发生矛盾,应本着团结和谐、和平共处的原则,由学员或班委协商解决。
六、日常教学器具和物品由班长登记保管,借用及时退还。在校内捡到的物品及时交到教务处,以便归还给失物者。
七、学员在校期间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师求赠作品及其他物品,不得从事商业销售活动。